劳动试用期相关问题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15:31:35
我于2007年12月1日与某公司签定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但是到4月底还没有正式签定劳动合同,而在4月27日公司通知可以转正,但年薪和当初谈妥的差距较大,如想辞职请问,该公司3。4月是否要补偿。 试用期工资2000 原来约定年薪7万 现答复4万,如要补偿怎么补偿 谢谢

按合同来。

劳动法规定只约定试用期的合同就是正式合同,试用期也就是合同期,你不用管他是否转正.年薪问题要看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合同没有约定,只是口头说说而已,那么补偿问题就无从谈起.如合同中有约定,那么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若达不到约定的,你可以向老板交涉,一般交涉只是一个过程而已,估计胜算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