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问题!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01:09
公司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过后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我已过三个月,但公司没跟我签字任何合同,我现在已辞职,但公司要我再做一个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试用期内辞职,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厂方,现在厂方的做方明显违规,我可以不用做一个月吗?谢

1、你与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不涉及辞职。你根本就不用做。
  2、你工作的单位用工违规。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在员工具体工作前应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种约定。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才有了试用期。你现在工作单位,让你先工作,过了所谓的试用期在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3、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资领了 也没交押金你就直接走人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