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附加条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46:19
我们公司这个月开始大范围续签员工的劳动合同,但是我们看到合同后面附加了几条。
其中一条为: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根据岗位调整工资,如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调整,可以提出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请问律师,这条违法吗?,我们必须签吗?

1、这条违法,公司无权擅自调整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员工同意。见劳动合同法第35条。否则员工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2、这一条你最好要求删掉。

这条是违法的,你即使是签了到时候真的发生劳动争议了,有理的还是在你的这一方。
你也可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公司的违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