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2:24:38
公司很多地方违法了,现在部门要取消,要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我多少?签了3年合同,工作9个月了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对该员工做相应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首先,我们要区分好“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个名词的意义,在08年1月1日以前,劳动法规是没有明确地去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只是在走法律途径的情况下,法官就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来作为判决依据,而这条款应理解为,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同时又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下,劳动仲裁就判定单位支付1年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不是违法解除的意思!
  08年开始,《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其中里面就明确规定了单位“违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