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8:52:56
我结婚时2001年不到法定年龄(19),家里人照熟人到民政上用加的身份证号码办理了结婚证。如果我现在离婚,还需要到民政办理离婚手续吗?女方如果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如果我现在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回答?
谢谢!
不是说94年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了嘛?

未到婚龄闹离婚 被判婚姻无效
(05-3-4 09:31)

中国法院网讯 河南省一对小夫妻未到法定婚龄结婚,而且,原告在起诉离婚时,仍未达到法定婚龄。3月3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决原告杨某与被告孙某的婚姻无效。
2003年4月27日,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店镇某村男青年杨某经人介绍与被告孙某相识。杨某出生于1985年8月10日,被告孙某出生于1983年8月15日,双方在河南省某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2004年10月25日,原告杨某诉至法院,请求宣告某与被告孙某的婚姻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杨某与被告孙某在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到某县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的规定,同时违反了《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且至起诉之日,原告杨某仍未达到法定年龄,依法宣告原告杨某与被告孙某在某县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但在具体认定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你现在都25了,早到了法定婚龄,你应该在2004年之前就去申请婚姻无效的,现在你只能通过离婚的手段解除婚姻关系了,除非你老婆现在还不满20周岁,你还可以去申请婚姻无效.
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且对小孩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就可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老婆不同意或对小孩抚养和财产分割有异议,你和她又协商不成的话,就只能上法院诉讼离婚了.
你现在的婚姻关系还有效,如果再结婚,当然是重婚,女方她可以告你的.

1、你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