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未买任何福利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43:49
我在深圳一个工厂,从学徒工做起,到现在6年了,现在因为工厂面临业绩淡化,本应裁员,但是老板他不裁员,逼迫我们员工自己辞工,比如:26天制中,星期日同星期六调换,变成上班日,而且说星期日不来上班的算旷工,以自动请辞处理.还有让员工一身兼做几个职位.在六年中,老板从未与我们签合同,并未购买任何福利保险.请问我们辞工去劳动局投诉好,还是没辞工之前去投诉?
他工厂机器资产也值几百万,不会跑吧.
他是想我们这些员工自动辞职不用赔经济补偿.
如果我辞职的话,是不是2008年没签合同的月份双倍工资就没有了.

现在都2008年了,没签合同没买福利,直接找工厂所在地区县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找仲裁委、法院记得找些证据证明:你在这个工厂工作的时间,工资,加班与出勤等方面的,越多越详细越好。如果劳动监察大队给你们工厂做出了处分是最好的了。

都可以去,你们的基本权利都没有保障!老板跑了,你们找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