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12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9年,现被公司裁掉,公司应该赔我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26:46
如果依劳动法,
是按08年新法,
还是按以前的?

08年元月一日以前部分按旧法,进入08年部分按新法.
如果和你协商一致辞的话,只需要补偿你一个月工资做为经济补偿.
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要补偿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你给的材料不足哦...

裁员是有固定的程序的,不能说裁就裁的.

如果是说,用人以非法定事由与你解约,不能适用免责条款的话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如果你确定是裁员的话那只有经济补偿金.1年补偿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6个月以下给半个月工资

按以前的劳动法执行。

除刑法外,我国法律一般都没有追溯力,2008年1月1日的劳动合同法没有追溯力,不约束20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

要辞职,怎么办?我的合同期是2008年1月至12月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公司一下子都终止所有员工08年劳动合同,我们的合同期是12月31 2007年12月份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未服完合同期的违约金这一块,是否还在2008年有效的. 我在公司工作5年,工司单方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在合同期内公司应怎样赔偿我? 我的合同是07年12月刚签其规定在合同期内辞职要赔偿剩余年限所有工资的总和还有帮交的一部分保险费 公司要我们签劳动合同,我如果在合同期内想辞职应该这么办? 我签的劳动合同07年12月31日到期,08年企业为裁员不和我签新合同怎么办 合同期至7月31日止,公司提出不再续签,我可以跟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吗? 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不需要付补偿金 合同期被莫名其妙的要求减薪,否则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