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我怎样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详细点.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23:44

公司拖欠工资,你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写辞职申请,标明因公司拖欠工资申请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得到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

  1、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3、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第四章 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