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约,违约金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31:26
我与老公年初的时候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当时是通过中介租到的,与房东签约的期限为一年。可是在只住了两个月之后,房东就把房子卖掉了,给了我们一个月的时间,让我们另找地方住。我们都很生气,因为当初的时候租房子就想要常住,听房东有长租的打算所以才同意租下的。并且现在我已经怀孕7个月了,搬家对我来说是在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对此房东同意赔偿,请问这个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呀?我们怎样做才能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谢谢指点!

首先 在你们的租赁合同中是否有有关其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如果没有,法律上是按照你们的实际损失来判定的,给了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做准备是法律所限定的时间范围之内的,你们最好是能协商解决,既然房东有作出赔偿的意愿,应当除了返还你们的押金外,做出合理的因搬迁早成不便的赔偿

你不用搬,租约还是有效的。
就算签租约的不是新业主, 新业主也还需要理行合约。

如果新房主说不知情,那也只是旧房主的欺骗,不关租客的事。
新业主也好,旧业主也好,没合法途径要你搬的。

首先确认你和房东租赁协议的效力,看你的说法应该是没问题。

1、看房东卖房子的时候是否通知过你们。如果没有通知过你们,参看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18条,你们可以到法院主张房东买卖房子的合同无效。

2、参看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19条,要是已经定了租期一年的话就不用担心了,合同是继续有效的。新房主要你们搬的话你们可以跟他说让他找原来的房东。如果新房主起诉你们腾房你们也不用怕的,有协议在手嘛。

注意:看你们的租房协议。看出租人是否与房东及房证上的名字一致。看中介机构有没有盖章。看租赁期限。

如果你们协议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话,可以协商解决.个人认为赔偿2-3个月房租较为合适.

按双方签订合同进行赔偿。

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