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5:36:46
我想咨询个问题,我是丧偶的女子,老公死了没有多长时间,婆婆也去世了,老公家有两个子女(我老公和他的姐姐),现居住的房产证是婆婆的名字,我有一个儿子,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儿子有没有这房子的继承权?如有继承权那我们继承的份额占多少?

谢谢!

房子是你婆婆的
一般很难举证,如果你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是有权利分遗产的,但是举证这一点比较困难
如果可以举证,则你可以享有遗产部分
你儿子是代位继承,是继承你丈夫部分
你丈夫的姐姐作为你婆婆子女,除非有过错,否则法定继承是有她一份的
现在不考虑其他问题,之谈法定继承的话
第一,你不是你婆婆子女,不是第一法定继承人
第二,你儿子是代位继承,代你丈夫
第三,你丈夫的姐姐作为你婆婆子女,是第一法定继承人
结论:如果纯按照法定继承,你儿子和你丈夫的姐姐一人一半

如果有遗嘱的话,就照遗嘱来.

你的公公还在不?如果不在了,你和你老公的姐姐各分一半,如果有一方尽的赡养义务比较多,可以多分一点,只是可以,并不是一定,如果有一方想要整个房子,可以付房子价款一半给对方.

1法律规定丧偶一方如果对对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可以继承
2你儿子可以代位继承他奶奶的遗产
3如果没有其他人和情况 也没有遗嘱 你和你儿子 还有你老公的姐姐 三个人平分

首先你要知道你婆婆是否立过遗嘱,如果有遗嘱,按遗嘱执行

如果没有遗嘱,你只有在你婆婆生前尽过赡养义务,才可以获得房子的部分继承权;而你儿子则无义务的代位继承该房产

你和你儿子各获得三分之一的份额

如果有遗嘱的,而且合法的,就从遗嘱。
如果没有遗嘱的,并且你的公公尚在人间的,那就要先把房产分一半给他才到你儿子可以代位你老公跟你老公的姐姐平分你婆婆剩下的半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