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最新劳动法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5:05:45
2008年9月分是不是发布新的劳动法啊?我公司将在10月份被收购,新单位不在本地,我已工作1年零9个月,当时签的是3年的合同,我想问问大家如果我不去新单位工作能得到远单位的多少补偿呢??什么N+1是什么意思啊??什么(N+1)*2又是什么意思啊?我最多能得到多少补偿呢,谢谢大家告诉我!

1.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施行.

2.不去新单位的,可以得到补偿.

3.协商解除的,你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补偿.协商不成的,要赔偿你2个月工资.同

时你可以开始领取失业金.

你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协商不一致,双方都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要支付你经济补偿的,每干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算一年,不满六个月算半年。也就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