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41:02
我是经过报纸卖了车,在赛红桥附近的检测站卖的,当时有一个交易中心的人员帮忙过户的,,在过户的同时我把所有的手续都给了交易中心的负责人 在着同时买方也把交易款付给我了, 我也没多想就走了,以为买方会很快过户 然后买方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我不知情)以高价卖给了别人,<特别申明,我的车是有营运证的但我以没营运证的名义卖给她的,我以为车子过户以后营运证就没用了,我就把营运证给了她,但她又以有营运证的名义卖给了别人(高价),现在第二买主找到我,我该如何处理

你拿出在“交易中心”的车辆买卖协议(合同)给新买主看,表明你是卖给原买方的,因此新买主没有必要找你,有什么问题找他的上家。
但是,你没有及时与新买主办理过户手续是很不妥的,要是车子出了事故,你搞不好也许要负连带责任,如果要办理事故保险赔付,也会要你出面,不是自找麻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