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酒 买卖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4:56:03
甲乙双方订立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20万瓶劣质酒,货款为24万元,交款提货,并口头约定乙方须另行提供名牌商标,以便甲方加贴后冒充名酒出售。在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手头一时紧,只付了15万元即提走了全部酒与商标。乙方一再催讨无着,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如数支付拖欠的货款并赔偿损失。

问:
1.该购销合同是否有效?理由何在?
2.双方各自返还财物给对方,是否可以?为什么?
3.在法院审理该案期间,如果甲方自动支付欠款,乙方撤诉,是否允许?为什么?
4.如果甲乙双方坚持不要求法院确认效力,是否可以?为什么?
5.如果该购销合同无效,其无效应从何时开始?

中国质量报告网:
1.该购销合同无效。合同法签定的基本原则包括,守法,不损害公共利益为原则。《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2.不能返还。因为这批产品不合格,侵害了公众利益。交由工商部门处理,不能私下了结。(对方是否认可)
3.法院确认此酒为假酒时,法院不会受理此案,会将此案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4.不用问,但此事件得看合同怎么签定的,或者有没有欠款单据什么。再者是怎么签的。
5.如果该购销合同无效,其无效日应从签定日算起。

关于你的问题,我的分析如下:
1、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交易的物品是假酒,而且没有标明购买后将贴牌冒出名牌,则本合同有效。(我想双方不至于傻到在合同中写明假酒吧?)
2、各自返还财务,只要能协商成,可以,关键在于协商。当然合同中有此相关条款的可以按照协议执行。
3、只要在判决出来之前,都可以撤诉的(法院裁定不予撤诉的除外,虽然有此条文,但是执行比较少),根据民法通则这是你的权利。
4、不明白你的意思。如果不通过诉讼,不涉及法院的问题。如果通过诉讼,则法院必定了解合同的真实性。如果双方坚持就等于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就应该不存在诉讼了。
5、该合同无效的前提是在协议中标注交易的是假酒或者购买后用来冒充名牌。或者双方任何乙方向法院证明交易的是假酒。不过最后一点成立的可能性不大,出售方如果明知是劣质的酒还销售,本身违法而且应受到处罚的,购买方也相同。所以谁会去证明自己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