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08:06
我的情况是,07年7月毕业后,在该公司的子公司进行培训,今年11月进入了母公司,之前有协议,在母公司没有做满一年就离职的话,要支付之前的培训费,但是具体金额却没有注明。

现在我在该公司做了10个月,由于一些个人原因,必须要离职,就和老板协商,协商的结果是,他同意我离职,并且没有提过任何和违约金相关的事,公司上个月也有2个和我一样情况的同事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就在我做好离职准备之后,老板反口了,不许我离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如果离职了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之前和老板的一些邮件内容可以证明他是和我达成了解约的协定的)

达成解约协定的认定公司和你达成了新劳动法里规定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是你未向公司事先做出申请 擅自离职的情况以及违反了合同里的相关规定。
赔偿培训费跟赔偿违约金是两个概念。不影响。

他反口不知道算不算违约?估计他是怕你们走了其他人也一样,他想拿你开刀。首先,再跟他协商,看事情能否和平解决;
如果不行,而且他要的钱不多的话,可以考虑支付;
最后一计就是走人,现在什么档案啊户口啊都不是问题了。

需要支付。因为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你的问题主要看你和你老板之间的解约协议如何约定,如对于是否支付培训费和违约的内容没有进行具体约定的话,则仍然按照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解决,即如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你的服务期及违约支付培训费的,还是要根据该约定解决。
如果你老板已经答应你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你若有充分的证据,则视为你们双方变更了原协议内容,应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履行。

北京市安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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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就是,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