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违约,我该怎么维护利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0:46:24
我与公司签约3年的合同,现公司因为公司自身原因,要将我解雇!我工作已经一年多了~那按照劳动法等,我该得到什么样赔偿和补偿!如赔偿工资为几个月的。。之类的
我是08年1月1日之前签的合同!是否按之前的劳动法算!?

一、08年1月1日后,如果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你可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只能从08年1月1日计算工作时限。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如果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不存在过错),08年1月1日前和之后的工作时限可分别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前可获得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以后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参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劳动合同法。

在《劳动法》中规定了有关双方人员自己签订的“合同”,你们当时签的合同上是怎么规定违约责任的,就怎么赔偿!
现在的民法、劳动法都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规定的。

你可以得到2个月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时,按1年计算).如果养老保险等待遇没有办理,可以要求补办,或赔偿损失.如果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工资.如果拖欠你的工资,可以要求补足并增加赔偿损失.
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述要求,申请处理.

之前签订的按老的法律执行
有没有赔偿看老合同

换个工作吧 离开这还能饿死你啊。有手有脚的,总想着赔偿。你不觉得羞愧吗。有本事自己赚钱。自己做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