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房产问题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03:06
替朋友问个问题。他的母亲于04年他考大学前夕去世,去世后不到3个月父亲就又找了一个对象还带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成婚,二女儿读初中。他继母是农村妇女,没有存款和经济能力。他母亲留给他们父子一处89平米的楼房,市价约值15万,房产证写的是他母亲的名字。婚后他继母老要将房产证改成他父亲的名字。而他家的很多亲戚早就建议他把房子改成自己名,可是他父亲也很为难。而他毕业工作每月工资都要拿出一部分用于偿还助学贷款,自己活得也很辛苦。我想帮他问下,如果房产证改为他父亲名字,怎样能保证他的唯一继承权?
他父亲和继母已经结婚,这房子没有任何债务,属于完全所有。据我以前说掌握的法律常识,这房子按理来说,他与他父亲应该是有继承权的,同时这也属于他父亲与他继母的婚前财产,他继母应该是没有资格活得的吧?如果改为他父亲名,可否通过公证申明他有唯一的财产继承权呢?那是不是最好还是改成他自己的名字?他自己一个人还助学贷款还要为将来打算,很不容易啊,希望大家能帮助他!

如果改成父亲名字的话,那么继母在该父亲死亡之后是有权继承的.

唯一方法就是让该父亲不要和该继母结婚.如果劝不住的话,那么可以让该父亲直

接以赠与的方式赠送给自己的儿子.如果实在不放心的,可以订立一份赠与合同,

书面的.

房子如果没有贷款,那么他父亲占有房子产权的3/4,他(她)占1/4。如果他父亲与继母建立合法夫妻关系,如果房子改成他父亲的名字,那他父亲就应该立一份公证遗嘱,约定去世后自己的3/4房屋产权归他,因为这一部分属于他父亲后来婚姻中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