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不按劳动法办事的咨询,谢谢大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7:04:55
从08年1月份开始,我就在一个集团公司的成都分公司重庆办事处工作,我是在该公司任办公室工作的。但到今年9月底被告知公司不想在重庆设立办事处而将我、司机和刚招聘的2个业务人员一起放了。斋午节几个月一直很忙,天天加班(甚至到半夜),可公司还只按基本工资算了上班费,连加班费都没有,而且加了14天却只算了9天;更可气的是在社保局我刚刚才办完买社保的相关手续,社保局让10月份缴费领卡,可公司就出现了这样的事,请懂劳动法的同志帮我指点一下,谢谢!

手机你上班和加班的证据,比如打卡记录,工资条等,最好能有你加班记录和加班费的发放记录。如果在工作期间没有给你上保险是违反劳动法的,可以起诉或者要求公司补交。
而且无故解散你们,是要预知你们2个月的薪水的

请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