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婚姻法学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2:16:57
王某是个成功的企业家,个人拥有一家小型服装加工厂。王某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位年轻的供销员张某,分手时互留了地址和联系方式。随后王某经常约请张某吃饭、旅游,两人决定各自离婚后结婚。王某在做妻子曹某的工作时许诺给其一套商品房,并将有关的家具等给了曹某。曹某无奈,在安排好子女的抚养问题后,与王某协议离婚。在接管房屋时,曹某发现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不是王某而是某一公司。经过打听才知道,这家公司的老板是王某的哥们,房子实际上是王某出钱买下,但产权人是他的哥们。曹某要求王某将房屋的产权人转为自己,但遭到拒绝,王某说:“你已经占有房子,是房子的主人了,应该你自己办理过户手续。”但王某的哥们又以王某欠其货款为由,不同意办理过户手续。曹某将王某和其哥们一起告上法庭。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产权证上的 名字事情其哥们儿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套房子就是这个哥们的。无论是谁出钱买的房子。这叫形式主义。
想要过户回来,除非哥们同意喽。不过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谁有这么大的便宜不捡呢。这个哥们真是太笨了。他应该直接说:房子就是我的。!理直气壮。至于曹莫,看他们的协议具体是怎么约定的喽。有约定违约责任的 话,还可以拿些违约金。否则,曹某就是履行不能。你拿他也没办法。

但是哥们提出:欠款的事情,让我们看到事情的一点转机。真的欠他货款吗?那把货款给付了。让他把产权证给过户回来。这是最后的一丝希望了。

要不然,都是白掰

为什么还没有高手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已经见过两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