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公司裁员补偿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2:29:34
某人2008年7月与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口头约定见习期一年,违约3000),在公司上班已经3个多月,公司经济不好需要裁员,请问被裁公司需要支付多少补偿??
劳动法上说 公司裁员需要优先留用固定合同期长的,某人是不是不能被裁?
按劳动法上说,某人若被裁,补偿半个月工资。太少了吧,补偿与合同年限没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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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分以下几种:如果你公司裁员是由于经营发生重大困难,而且提前通过了工会,并经向劳动部门审批的,你的补偿金是1+0.5倍月薪;如果,只是公司单方面与你解约,应该支付的赔偿金是以上补偿金的2倍。至于,2008年1月1日的界限,如果该日前,你所在地的劳动合同条例有相同的规定,补偿金或赔偿金还是按照以上计算;如果不同的话,补偿标准应该是(2008年1月1日前当地补偿标准+1倍月薪);单方面解约的赔偿标准也同样是补偿标准的2倍。
关于年休假问题,按规定工作年满一年可以享受5天的休假,按照你的情况给予你的补偿大约是(你的合同月薪/21.75天×2.5天)。
回答够详细了吧,如还有疑问,可以补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