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8:00:57
我从1999年进入A公司,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老板于2008年初注销了A公司,并以B公司和所有员工签订了2008年的劳动合同,我的工作地点和职务均没有变化,现在老板通知我合同到期不再续约,不知能否提出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又从何时开始计算,是从1999年开始还是从2008年开始?

表面上不能要求补偿。
如果能证明你所说的实际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9个月的工资。

能提出经济补偿。
如果有证据证明A公司与B公司之间发生合并的情况,从1999年开始计算。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则只能2008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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