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强迫使用串休假代替代通知金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18:43
公司因为业务转换,需要裁员,我2005年入职,公司答应给于工作年限补偿。

但是,因为以前有很多加班日,公司不发放加班工资,直接用串休假代替。

现在的情况是,其他没有假期的,发放了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要求我在这个月把串休假和年假休完,再离职。那么就不发放带通至金了。

我不太懂法律,但觉得这样做的逻辑很混乱,我自己的假期,公司应该没权利强迫我哪天休息吧?另外用强迫调休的方法代替代通知金,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

很急迫和认真的我问题,因为金融危机,工作不好找,赔偿金对我很重要。谢谢了~
说了一堆,好乱,其实大致的意思就是,公司是否能提前通知一个月裁员,然后让我把剩下的假期休了。。这样相当于,公司只用发放一个月休假工资,就不给代通知金了。

你说的也有道理 ,不过,公司还是发放加班工资为好,按规定处理,也就是说,法定假日按300%发,公休日按200%发,其他时间按日工资发。

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发放加班费 如果你有证据可以到劳动局去告

公司应该在让你倒休之后再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也就是N+1里面的“1”。你可以和公司据理力争,如果公司蛮横不讲理,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为你撑腰。

代通知金要发,假期也要休!

工资还要拿!

加班的证据拿去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