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情况的购房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4:11:22
本人于婚前购买住房一套,其中15万为本人公积金帐户贷款,现每月还款一千多,其余房款本人一次付清,这种情况的房子如果将来结婚后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共有财产啊?

一楼是错的,首先这不是完全的个人财产,因为,你每月的收入可是夫妻共有财产啊,你拿出1千还款,也就是说,你那房子现在还了多少钱,就有多少钱的共同财产,另外,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永远是婚前的,没有时间上的限制,那都是将近两年前未修改的婚姻法的内容了,二楼后面的基本没问题,但是前面,你说你一个人供楼,你的钱就是共同财产啊

我不同意楼上的说法,新婚姻法规定,无论结婚持续时间多长都不会把婚前财产变成共有财产了。
如果你的房屋是婚前购买的,而且婚后也是自己一个人供楼,那就视为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你婚前给了首期,婚后你们共同供楼,那就属于共有财产。如果在婚前的房屋是你一个人给的钱,婚后也是,但后来进行房屋修葺,改建时,你的另一半有份出钱,那么如果你们离婚,对房屋的增值部分,你的伴侣可以与你平分。

明显是婚前个人财产,而且产权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吧?
不过,一般婚姻持续了8年后,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也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的!

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还过款就是共同财产,当然并不是完全对半分的。所以你可以在婚前写一协议,约定房子归你,给对方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