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好,要裁员,怎么赔偿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39:16
我是去年三月和公司签约一年,然后今年又续签合同期限是到2010年4月.
而现在公司裁员,按照08年劳动法规定,应该赔偿我多少经济损失?
他昨天告诉我裁员,也就是没有提前一个月,而是提前17天告诉我裁员消息.

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不知道你的工资,所以请根据我的提示自己算一下):

1、去年三月至2007年12月31日,不足一年补偿金按照一个月工资计算;

2、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4日(通知日),如果你的工资数低于社评工资的3倍,则补偿金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如果你的工资数高于社评工资的3倍,就按照社评工资支付;

3、待通知金,半个月工资

将以上3项的计算结果加总就是你应该获得的补偿金额,祝你好运!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应该付你额外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公司给你的补偿少于两个月的工资,你可以让劳动仲裁部门帮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