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我超出法定劳动时间提出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7:18:30
我是一纺织厂正式员工,签有正式合同,但没具体规定时间,只是部门要求上班时间,工资定的是属于三线工资(辅助工),上二十四小时,休息二十四小时,一月算是十五,六天,一周平均八十四小时,没有双休和节假日,然后每月报两个加班, 法定假日到是按照三倍给,已干八年。因为单位是港资企业,最近为了节约成本,而又不触犯国家规定,就变相给正式职工调换签约工作岗位,加大工作量,以此逼迫职工自己买断走人,所以我想买断工龄(工龄14年),然后我就我超出法定劳动时间提出仲裁,应怎么办?是先向单位提出要求补偿,还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先仲裁,之后买断,如果他们以仲裁过为由不进行买断怎么办?如果我要自己提出买断,公司应按什么标准给予赔偿?希望大家能给详细回答,谢谢!

你的这种情况,你只能拿到一种补偿:

要么你买断,但没有其他的,估计你的单位不会在推出买断的政策之前,不考虑你的这种情况。所以,你如果买断了工龄,估计,不可能要别的了。

要么你仲裁,你能拿到加班费,但你要有证据说明你加班了,及你的加班时间长度,另外,你可以拿到N个月的工资作为离职补偿。N是指你的工作年限。因为单位不遵守劳动法,既使你自己提出辞职,他们也要给你补偿。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你要有证据。

具体的证据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各地的要求不同。

如果给你这个补偿,再拿买断的钱是不太可能的。 你应该估计一下,单位给的买断条件是否合适,如果合适,还是买断比较好,这样大家不伤和气。或许你以后在哪里工作,还需要你以前的单位给你出离职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