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现在公司裁员..把我也裁员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00:56:29
我是今年9月份入职的,当时公司说入职一年后才给签订劳动合同,直到12月份,公司突然说按公司要求需要裁员,我也不免其祸,也被裁了下来,公司没有给我任何补偿,只是把我的工资发放了,入职3个月。请问一下,我应该向工司要求怎样的补偿······
哪位好心人帮帮忙,小弟在此谢谢了。
说实话其实也没什么,我是做销售的,辛辛苦苦做来的业绩就这个拱手让人了,就是生气,不蒸馒头要挣口气呢!
我们每个公民都权利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希望哪位好心人能给与帮助,谢谢了。

没有合同吗??
貌似不会有什么补偿呢!
才三个月
也不是太久呢
又没有拖欠你工资
感觉补偿没什么希望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再拿一次11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当然你得提供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条、人证等证据。

劳动法有规定入职一个月的公司不定合同就认为是长期合同,可以查劳动法相关规定.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