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满一月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52:48
公司新来一主任,领导觉得不合适,但现在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时间也不到一个月(17天),现在要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呢?

要不要先签劳动合同再解除劳动关系?书面材料?

劳动者入职不满一月未签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的,如果不希望建议劳动关系,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和对方说明,不签合同.不用先签劳动合同再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需要支付对方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

以上意见供参考.

什么都没签直接走人。
如果签订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