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应该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0:57:40
详细的问题说明,有助于回答者给出准确的答案
是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补偿,还是20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就可以享受补偿?

您好!
劳动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属于合同的自然终止,职员离职时是要给予经济补偿的。根据相关规定,职员在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给付经济补偿。您按照您的工作年限职龄就应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另外,提醒您离职前一定要核对社会保险,一旦企业有落缴/不缴行为的,根据规定应在职员办理离职手续前一并补缴齐全。

按工作年限给补偿

08年的工作年限补偿,其它的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