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法律难题!急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8:59:57
《公司法》里有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超过半数同意。现在有个公司在章程里规定:股东向股东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它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问这条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急啊!大家特别是专家帮帮忙啊!谢谢啦!

合法。
章程的规定并没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而是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相反如果章程规定经过三分之一同意之类的就是违法的,法律上来说叫“举轻以明重”。

你觉得合法吗?
是公司章程的位阶高,还是<公司法>的位阶高?

合法。
法条要看全:《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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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法,法律规定是超过半数,而公司规定3分支2,肯定是法律为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