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带帽子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0:33:08
没带帽子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合同原因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具体说明没带帽子,
合同是2008.07.23生效试用期一个月到2008.08.23。今日2009.01.10解除合同,每月10日开资,到现在还没开资那,我是不是应该领到工作时的工资?被公司解除合同是不是应该得到补偿?我应该怎么做啊
电子厂,有防静电衣服,防静电手镯,防静电套袖,防静电围裙,还有防静电帽子,我没带帽子!公司开除我的原因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我拿合同应该怎么做? 是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收费吗?在沈阳收多少?

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仲裁是不收费的。
您能领到工作期间的工资。
补偿金的话有可能不得,您已经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至于说严不严重,我们不是那个行业的,可能不好理解,不过肯定是由于工作需要,才会配这么多的防护措施。

工资可以领取到解除合同的前一天。
特种行业的规定如果不是特别不公平,或者违反规定对工作影响很大,申请仲裁也没用。
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