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我的情况比较复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23:25
我先与集团下属的分公司签的2006.7月到2009.1月的劳动合同(是与分公司领导签的),2008.6月就调到集团总部工作到2009.1月,期间又与集团总部重新签定3年的合同(上一个合同期没有到)。现在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有几个问题
1.我有权拿到全年的年终奖吗?还是半年的?
2.企业赔偿是按0.5年赔偿还是按照2.5年赔偿?

1、年终奖或半年奖这个是要根据企业规章来的,这方面你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在企业。
2、根据你所签署合同的情况,应该由集团总部按照2.5年赔偿。但具体也要看合同约定等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