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签的4年期限合同,但2008年1月1日开始的新合同公司没找我签过,我现在想立刻辞职,我算毁约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01:42:40
请问我的合同是06年签的4年期限合同,但是2008年1月1日开始的新合同公司没找我们签过,我现在想立刻辞职,之前签的合同生效不?我算毁约么?

你06年签的合同,合同期到2010年,现在仍处于合同期内,2008年新法出台,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只是其中的违约金条款无效。
如果你想辞职,最好提前30天递交书面申请,这样就没有违约金和其他赔偿了,如果你立刻离职,公司可以以你未提前递交书面申请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拒绝支付你当月工资或者不为你办理合同解除和档案专递手续的。当然,这个也看你离职对公司的影响程度。但是公司在这方面是有自由度的。
因此建议你最好提前30天提出。
希望可以帮到你。

劳动者可以事先30日告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想立即解除,只要不造成单位损失,也不许赔偿

以前的合同继续履行

原来合同在合同期仍有效。你算毁约.

我在铁路企业工作,已经连续工作4年,每年都签的是一年的合同,问是否能和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进厂打工时签的合同期限没到,但我不想做了,能不能走? 去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今年要签固定期限合同,那去年的合同怎么处理呢? 单位和我签了合同,期限为13年11个月,合法吗? 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但公司一直没把合同交给员工,怎么办? 两年的合同签吗? 试用期内签了4年合同 新劳动法中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我是07年12月份签的合同 07年7月份签的合同,合同规定三年期限,08年1月份新劳动法实行,走了之后还要违约金不? 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事实劳动关系延续到2008年2月后该不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