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房产分割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3:53:05
A与B是再婚夫妻,女方A娘家通过拆迁分得一套商品房,B并未帮助A垫付房款5000元(当时市价为13000元),B死后,其3个子女是否有权利要求继承房产的一部分?
现在有一个争执不清的问题,即:B方3个子女一口咬定其父亲B垫付了部分房款5000元,他们理应继承这一部分房产(实际情况B并未垫付)。不知如何是好

房产证上谁的名字,A?B?还是两个都在上面?

如果B的名字不在上面,B家主张就需要B家举证,就是B家子女要拿出证据证明5000元的事属实

如果B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呵呵,A家需要举证这个房产完全是A家所有,难度极大的,即使能举证,毕竟B的名字在上面,法律上也只能酌情考虑,完全把B家排除可能性也不大

建议,如果B的名字在上面,A家主动跟B家做好沟通,争取协商,庭外调解

如果没有B的名字,B家又拿不出证据,那什么都不用管,如果对方占着不让,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