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无故辞退,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24:37
2007年11月进公司,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工资700/月,三个月后转正工资1500/月,2008年5月签定劳动合同,同月上社保,12月底被无故辞退(说是金融危机),没有提前30天通知,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得到什么补偿,具体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几条,谢谢了
合同签的是三年,但是现在还不到一年呢

可以的!一般来说一个月工资!但如果不给也办法!

如果有书面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文本,你签名了就认定协商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你无法举证证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前景扑朔迷离,充满变数!

根据最新劳动法规定
公司要按照合同内容付给三年的工资
如果你们公司没有破产的话
如果破产了要根据当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