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认为原告主体不适格 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0:46:05
某单位A将销售业务承包给个人
也就是将销售任务交给B全权负责

现在A把货卖给C(个体户)
C拖欠了货款快2年了 出具的欠条上并没有写明欠谁
只说欠货款多少多少元 C基本上都是和B联系的

现在催讨无效 B要起诉C
该用A做原告好还是B做原告好?

现在马上接近2年时效了
我怕万一开庭后 C提出原告不适格 (C是否有权提出异议呢)
那如果法院驳回起诉 再用A名义起诉 会超过2年时效而导致不利

如果 法院以原告不适格驳回 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吗?
毕竟B向C起诉也是在主张权利呀!
或者 法院直接要求将原告换成A呢?

各位有经验的请指点下

如果法院认为原告主体不适格,没有立案的,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已经立案的,会裁定驳回起诉。
对于原告来讲,如果主体不适格,应当变更主体后,再向法院起诉。

一、驳回起诉;

二、追加被告人,新追加的被告人如果原告不同意的话,即驳回起诉请求。

A作原告,因为是A把货卖给C.另外,B只是承包了A,货物以及对外经营的资质(营业执照) 还是A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