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高人指点遗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7:14:30
没有遗嘱,她知道姥爷去世但是一直没有提出继承问题,现在房子拆迁才提出的。已经过了10年
1、首先确定该房屋是不是你姥爷的遗产。
对于争议的房屋,首先看该房屋是否有房产证,如有产权证要看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母亲的,一般情况下你大姨没有权利分割。如该房屋是你姥爷遗留下来的,你母亲在只是做了一下过户,则该房屋应为你姥爷的遗产,你大姨可以通过法院撤销。
2、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如果你大姨能证明二年内才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话,可以提起诉讼。
第一,房子是你母亲建的,权利就属于你母亲,而不属于你姥爷。你大姨显然无权分你母亲的房子。
第二,户主是你母亲,能够证明房子是你母亲的。
第三,本案适用《继承法》第8条,即便对方能够证明房子是你姥爷的,也早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第四,这种事情,一定要重视。如果对方起诉,积极应诉,肯定能打赢官司的。不用怕。
1.同意楼上观点 继承开始后确定继承财产和继承人范围 。
2.我的理解是房子虽然是你们盖的,但实际被审批人应该是你老爷
3.你是自建房 没有房产证 应该是根据宅基地确定房屋所有人
4.你们盖房如果缺乏相关证据 主张共有的可能性就非常小 按借贷处理
5.继承开始后 有遗嘱的按遗嘱走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6.本案 没有遗嘱(1)保留你姥姥的份额 (2)如不保留
(1)姥姥 遗产的 50% 其余50% 姥姥 大姨 你母亲 平均分割
(2)需要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才能析产
7.本案 在庭审过程中 可主张不均等分割
根据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8.本案 证据非常重要也只支持以上不均等分的前提
9.本案虽然已过了10年,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想以诉讼时效抗辩基本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