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退休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26:17
我是名女工,于1993年进去一家私人企业从事车工工作.之前一直也没有购买任何养老保险,后来公司有这个福利后公司又以我年龄偏大(已满45周岁)为由而拒绝为我购买养老保险.还有6年我就年满55周岁,我想请问相关法律人士,若在我退休后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应的退休金,按照我的工龄和工种,退休金应怎样结算.谢谢!

首先,你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首先,你这种情况即使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不能享受养老金。因为你单位从未为你缴纳过社会保险。
其次,你可以以事实劳动为理由,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以前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
然后,从现在起按月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5年。然后才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你还有6年就年满55周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即你到了50周岁,单位可以与你终止劳动合同。此后你必须以自由职业的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其中按月缴费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