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题,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6:46:46
范某系甲市A区某酒店经理,住该市B区。某日晚美籍华人谢某再范某的酒店用餐,将包遗忘在酒店,内有近三万元现金。谢某后即意识到包遗忘在范某的酒店,找到范某,向其索要。范某将包据为己有。拒不交出。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市()A 甲市A区法院 B 甲市B区法院C 甲市中级法院D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基层法院 答案是什么,为什么?
民事诉讼法不是规定 被告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吗?那不是应该选B,但答案选A。不知道为什么,哪位可以帮我解惑呀??

这是刑法上的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是A区。

C

这道题出的很不严谨,我国很多法学练习题出的水平都不怎么样
1从刑诉角度来讲,范某构成侵占罪,告诉才处理,犯罪管辖地原则,选A
2毕竟是告诉才处理,所以也可以不告诉,从而采取民诉手段救济,我国“重大涉外案件”由中级法院处理,谢是美籍,关键在于怎么界定“重大”,自觉得这个标的额不算重大,实践中也应是如此,三万不算重大。所以应该是基层法院管辖。再者,这道题的出题者还没有考虑到的是,谢可能诉该酒店,也可能诉范某本人。如果是诉酒店自然是A,诉范某自然是B

这是民事案件吗?

这一个案子可作侵权案处理,侵权案的一审法院是在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选A是选的侵权行为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