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调动123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59:59
我以前和公司签订了二年的合同。3个月后由于工作出色公司把我升职了。但合同没有重新签。半年后由于公司编制问题,公司借此机会想我调到原来的岗位。工资相差挺大的,请问我现在如果我不服从公司的有没有赔偿啊

1.我认为你不用重新公司签新合同,但你可以要与公司更新合同。但你没有要求
2.因为当初你没有更新合同。同时公司还可以用整编会借口,把你炒掉(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员工)
3.另外,企来还可以以你的能力不足以胜任升职后的职位为借口来,降你职,,总之,企业想整你的借口一大堆。。
4.所以,我建议你,还是算了,还有,以后教你一下,以后如果有什么要变化的,你最好是要求与公司更新合同,这样你更有保障
5.,提你一下,如果你公司有什么加班加点阿,节假日加班后,没有给你的,即拖欠工资的,你要把这个证据留下,如加班的考勤记录留下来,以后,如果要仲裁的话,那有大有好处。。
6.等等拉,我一时想不到还有什么,,,,有问题的话,再讲吧。

由于合同没有重新更改,调到原来的岗位就不违反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不服从公司的调动是没有赔偿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