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想离开公司,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20:11:05
未签订劳动合同,想离开公司,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我是2007年7月来到这家公司的,试用期6个月(1300),现在时2009年5月想离开公司。请问我该获得多少劳动赔偿?如何计算?保险可以补偿多少?

试用1000底薪 300补贴
正式1300底薪 300补贴
最近3个月底薪1300 300补贴 200奖金

另外,我在公司里参加了培训,公司已培训为由扣发我200元书费合理吗?离开公司我有权获得我的培训上岗证吗?如何获得~?

现在我有工资单(但是不全),工资存折复印件,工作证明。打官司能赢吗?~谢谢

可以的 只要你有相关证明你在本单位的雇佣证明就可以胜的 就是没有工资单也可以 只要你有可以为你证明你在哪个单位工作的证人同样法律是支持你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劳动额赔偿?这个问题就比较严肃了 因为是你自己想离开公司的 所以你基本是得不到赔偿的 除非他不开你工资 否则你属于自愿离开是没有赔偿的

不能 应为没有法律依据

是你不签,还是单位不和你签,如果是前者,你要不到赔偿

培训扣发书费是合理的,因为公司对你的培训是需要成本的

而且你是否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是否是公司解雇你的很关键

如果是你自己离职是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赔偿。

只有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单方面解雇你才有可能有赔偿。

好好看看劳动合同法!

公司当然不可能给你钱,是你要走的

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你就不用付违约金。

有培训的话交培训费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