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辞职的赔偿问题,请清楚的朋友赐教,多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2:08:51
我于今天1月2号到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办理社会保险,现在,公司要求我每天做根本无法完成的工作量,我选择辞职,到现在公司没有支付我5月份和6月1号到6月12号的工资,并且我们每个周六都在上班,没有加班工资,我现在只有我的考勤卡可以作为我在那里上过班的证据,我们领工资的时候只是要求签字,没有给我工资条。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些什么,是怎么计算的,另外我应该按什么程序去获得赔偿?需要到什么部门?请清楚的朋友帮我下。

广东胡律师:

你可以要求以下:

1、从你入职开始起第二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

2、补齐你工作时间的社保;

3、补齐拖欠你5-6月的工资。

协商不成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载,但是你必须按下面提供一些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就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给您补交1--6月的社保。2.单位未给您交社保,您可以跟他要1---6月的双倍工资。3.5月份的工资没有及时给您,属于单位拖欠工资,还有一笔赔款(忘了多少了)可以跟他要。您如果要自己辞职,赔偿金就没有了。

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能要回工资的应该,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再找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