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2:51:48
1、案情:A与B为同一出租车公司的职工,有一天公司开职工会,A与B发生争吵,原因不详。会后,A即回家取来刀具捅伤B,B被送往县医院救治,医生当时缝合了B腹部的伤口(B腹腔内部的两处伤口没有被发现)几天后,B因失血过多而死亡。1、讨论:受诉法院组成了合议庭审理此案,合议庭围绕以下两个问题进行了讨论:(1)、A的行为与B得死亡之问题是否具有因果关系?(2)、医院的就执行为与B得死亡之问题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虽然A和医院共同的犯意联络,我认为是A和医院共同的行为直接结合造成B的死亡。应该追究A和医院的责任,A属于刑事责任,医院属于民事责任。
(1)A对B的死亡具备有因果关系
(2)医院应过失,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