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咨询-索要生育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2:37:20
因我厂租赁合同到期需搬至江苏一带,厂方也于2009年5月左右做出相应的赔偿,但我发现怀孕了,日期是在2009年初左右,请问现在我还可以向公司索要生育经吗?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因厂方现在还没注消.请各位律师帮忙,感谢!!!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妇女三期内,企业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同时也规定,允许劳动者与企业协商一致 或者劳动者辞职时解除合同 所以首先确定你们现在的解除应当是已经合法实现了。
如果企业为你缴纳了生育险,你可以考虑联系企业为你办理这一事宜,如果没有缴纳,建议先和企业协商,你的请求并未过期,但如果以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就旷日持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