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0:23:30
从2007年6月1日-2009年6月1日签有劳动合同`
我自己从2009年5月初开始已经和老板说了好几次`自己合同马上就要到了`
询问老板是否和自己续约或者说公司不需要我了。
得到的答复是:你放心好了,我会和你签的`(口头和EMAIL)
请问`我现在是否能申请法律途径来得到补偿?
或者说如果我现在需要动用法律途径来申请赔偿,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反映情况?

你现在被公司通知“合同到期不续签”了么?何时离职的?
如已离职,则公司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则根据你在该公司的工作时间,一年赔偿1个月,以此类推。2008年后最高补偿不超过12个月。补偿金不计个人所得税。

如你现在仍未离职,且公司未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则自2009年6月2日起至今,你可以向公司索要3倍工资。

广东胡律师:

你合同到期老板不跟你续签的话,到第二个月你就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去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