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咨询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4:13:39
我是08年3月进厂,进厂后厂方一直未和我签定合同,且工资支付也比劳动法规定的低.到了今年09年6月厂里让我签了一份09年1月到2010年1月的合同,而且合同上也写的含糊其词,象什么保险、加班费也不怎么清楚,已经签了.我可以得到相应补偿吗?

您好:
1、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实行同工同酬,一般不低于同岗位的工资标准。
2、保险和加班费都有法律标准的,没约定的按相关标准走。即使约定了也不能低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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