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 未交养老保险 劳动法咨询 追加高分提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41:36
本人从2005年进入某市某单位工作,至今没签劳动合同,单位也一直未帮我交付养老保险。现原单位由于一些原因,将单位经营场所转租给其他企业。而我也暂时失去工作。鉴于原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未帮我交付养老保险,个人认为原单位应该依照法律给予一定补偿或者赔偿。请问是否如此?并且原单位大致应该赔偿多少?

如果要具体操作 获得我应有的赔偿 我可以走哪些途径?
如果上诉到法院 是否一定能得到赔偿 有什么样的流程 会有QIAN GUI ZEI之类的问题存在吗?
如何能确保我更好的得到应有的赔偿?

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详细回答 我会追加高分

首先,你目前的情况单位应该发放你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生活费,

如果未签合同,可以从2008年2月1日以后,开始要求每月双薪,至于满一年后,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好要不要再付双薪,目前是有争议的,我认为应该支付,但是,北京地区的劳动仲裁,采取一律不支持的态度,(起码我见到的都是不支持),至于在法院的两审期间是否能被支持,那要看具体情况了

保险没商量,肯定应该交的,你可以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

你的补偿,如果单位为解除合同,你也想保留这份工作,而且单位,也给你生活费,建议再等一段。

如只想最大限度取得补偿,可以,给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单位主管领导签收,或者是快件、挂号信等形式),理由是单位不给交保险,等等
这样的话单位还要支付没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你可以和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申请仲裁直至诉讼,

至于你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被支持,和你的证据,辩论,当然,也有可能会有暗箱,不过个人认为很小

你首先要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这个你可以收集工资条,考勤表工作证等证据,还有,你说没上养老保险,如果其他险种上了,在社保机构是可以查到的,那里就会有单位信息,这个也可以证明

至于合同,保险的具体情况,就要由单位负举证责任了。

有问题可以给我发站内信

现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一月后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未交保险也是违法行为,你现在可以找个律师委托他帮你处理,如果经济困难的话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会给你安排免费的律师。

根据你说的,你大概可以有: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你17个月的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有点复杂,得看你以什么理由提出这个),也就是你的选择决定拟是5个月或2个月的工资
未依法缴纳社保如何赔偿,得看你们当地的社保系统以及你的户口。具体的你可以去你单位所在的社保局或劳动局咨询。
年休假(如果未休),5天*300%*日工资
按照法律规定,你要先走劳动仲裁,然后才能去法院,否则法律不受理。值得一提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