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劳动争议我能通过劳动仲裁要回我的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37:11
我是从08年6月10进这个公司直到09年7月27日辞职
1.期间公司一直未给我上保险(在社保所查过了),我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要求补偿;
2.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提出要2倍工资补偿?
3,我是公司的业务,每周六还要上班签到(我们考勤不是打卡,是以员工签字为准),我们业务员接到业务单子后,不管是哪个业务员的单子,只有人手不够,我们都得去帮忙安装,公司总共才1个安装人员,而且安装一般选择在晚上送货,我们还得帮忙卸货,这样就有2个问题:a.我能否要到加班费;b.我能否以公司安排超出本职工作范围而提出补偿金;
4,我是做业务的,工资主要靠提成,而公司在给我算提成时,把客户要的增值税费用扣除后再算我的提成,这样合理吗?
以上的问题,如果要通过劳动仲裁的话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如果没有怎么办?
请帮忙解答一下,感谢了。

按实际情况,关于工资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劳动者的主张能否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 你的辞职书上是否写清楚了因为公司未买保险而被动辞职,有就可以要求同时不用留用30天但你都要用书面形式通知厂里【要有通知了厂里都证据,不行就像办法录音】如果没有也可以要求但对方会说你是主动辞职,那样你们就有得辩驳了【看你们那个能证明自己的主张
2从08年7月10开始计算要求到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双倍工资【平时已经支付一半了】
3业务员工作较特殊,加班工资受支持的可能不是很大,但你都可以提出,要求。
4要看你们的制度等约定。

想办法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这是很重要的,一切都围绕它在转,其他的你可以到劳动局问。你自己要买《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范本也就20元的样子,大书店都有卖。祝你好运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