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点点难的逻辑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48:04
有三个人去住旅馆,住三间房,每一间房$10元,于是他们一共付给老板$30,
第二天,老板觉得三间房只需要$25元就够了于是叫小弟退回$5给三位客人,
谁知小弟贪心,只退回每人$1,自己偷偷拿了$2,这样一来便等于那三位客人每人各花了九元,
于是三个人一共花了$27,再加上小弟独吞了不$2,总共是$29。可是当初他们三个人一共付出$30那么还有$1呢?

按照这样算,他们实际上三个人每人交了9元,合起来是27,小弟拿走2,剩下25给老板。
所谓的矛盾应该是:
他们一开始交的是30。
他们实际上交的是27。
这样用30减去小弟拿走的2,不等于27,就会出现那个1哪里去的问题。
但是不能用30减去小弟拿走的2,因为这个不是同个概念。怎么说呢,因为不存在真正的30,从房客的角度,他们真正交了的是27。从房东的角度,他真正拿到的是25。因此,差价在27与25,这其中的2就是那个小弟拿了。不过这个问题也真的够迷惑人的。

问题出在最后“三个人一共花了$27,再加上小弟独吞了不$2,总共是$29”,将不同的部分混淆了加在一起。三个人一共花了27这个说法就不对,这27中包含了小弟吞的2元,所以总共给老板的只有27-2=25,加上后来退给他们的5元共30,27+2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加法,是混淆概念。

$2=$5-($30-$27)
$2包含在$27内,差额$3是退还给叁人的每人各$1。

老板叫小弟退5块,小弟退了3块自己吞了2块,那么那3人一共只付了27块
这27块=老板的25+小弟吞了的2块
就是说他们根本没有付出3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