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请大家一定要帮帮我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56:42
我家是住在农村的套私房,在1990年时我叔叔和我们一家四口我和我父母还有
我奶奶住在一起当时的土地证上宅基地使用权人是我们五个人,到了1992年我
叔叔找女婿出去了,后来叔叔哪里的房屋拆迁了并分了房。现在我们住的房子就要拆迁了但是我叔叔就凭当时1990年时的宅基地使用权说他在我们这里有房子。我想“他的宅基地使用权已经在1992年时就不在我们这里了,而且他也享受了福利分房,他怎么能说在我们这里有房子呢?”
请问各位懂法律朋友我叔叔到底有没有房子呢?是有宅基地使用权还是有产权呢?我们农村人都不太懂法求求个位一定要帮帮我们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啊!
注:现在的宅基地使用权已经是我们四个人的没有我叔叔了!
房产补偿有多少,对我们的影响大不大!如果我们宅基地上的房子有一部分是我叔叔的产权,那我们的产权怎么办,总不可能有宅基地没房子吧!

你说的不够清楚,而且部分内容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大致了解。意见如下:

1、《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只载明户主,不会将家庭成员全部登记;
2、90年登记的,你叔叔是家庭成员,现在拆迁,应有他的补偿款;
3、房子未重新建造,他就有一份,重新建造了就没有;
4、宅基地使用权他没有了,但房屋拆迁他有份。也就是说,他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有房屋产权。应当给予补偿。

对于宅基地房屋问题要分成两个部分的权限,一个是土地使用权,一个是房屋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证明就是那个土地证,上面写谁的就谁有使用权。房屋的产权,就看产权证,是谁的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