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公司解雇,我该怎麼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49:39
我在现在的那间公司是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
那2009年3月1日~2009年9月1日是试用期的!
现在销售经理就跟我说,由於试用期已经过了,那公司认为我的形象问题(肥),跟因为我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是写销售人员的,但是我一直以来都是以后勤为主的,所以销售方面是根本为零的!所以就以这两个原因吧,就说现在不要我了!
而且,销售经理说建议我自己写辞职信,他的说法是,因为我跟公司签了合同,那公司就会跟劳动局那边下档案,如果是说在试用期被解雇的话,那在自己那份档案里就会写被解雇,之后去到任何公司做都不太好!

那上述的那两个理由会成立吗?
那成立的话,我是不是应该像他所说的自己写辞职信会比较好呢?
其实到现在公司都没有正面的跟我讲过,那这样是可以的吗?

按原则是可以投诉的,可是即然是公司想让你走了留下也没什么发展肯定会穿小鞋的!还是从新找个工作吧!只要肯干你一定会找到一份比这更好的工作!

签了合同再解雇就违法了!不过我相信你会找个更好的工作!努力,别在乎那些没品位的话!

无办法

这个找个劳动仲裁咨询一下吧,这里的都不专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