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卖掉所得的房款属于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7:29:46
婚后父母想把房产赠与给我,在赠与合同中写明只给我一个人,房子产权是不是属于我一个人。如果把房子卖掉了,所得的房款是否还是属于我一个人。

如果婚后父母不通过赠与的方式给我,而是买卖的方式,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无论怎么做都是夫妻财产的,呵呵如果你想把房子弄到自己的名下,那么就和你父母写个借条。。。欠款大概要高于房子的价格最好双倍,这样即使离婚你所欠的钱也要夫妻一起来还,知道了么。。。。记住欠条要去公证处公正一下

如果赠与特别注明是个人,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关于第二个问题那肯定是共同财产了,你们有婚前协议吗?

如果赠与特别注明是个人,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除非夫妻间有特别的约定,否则,婚后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